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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翟瑞民
近期,多地發布關于供銷社經營建設計劃引發公眾熱議,這也使得資本市場上供銷社概念股大漲,多家公司的股票攀上新高。
作為計劃經濟時代農村物資供應的標志性渠道,實際上,多年來供銷社從未脫離我國經濟體系。中國社科院農村組織與制度研究室助理研究員、中國國外農業經濟研究會副秘書長蘆千文表示,經過持續改革創新、自我發展,目前的“供銷合作社”作為兼具公益職能和市場屬性的主體,與傳統觀念中承擔“統購統銷”任務的供銷合作社已經完全不是同一個概念。
“舊供銷社是為解決農業物資短缺,規范分配秩序的計劃經濟體系,新供銷社系統是為解決農民、農村的農產品銷售渠道和農業物資購買渠道提供服務的市場經濟體系,兩者名稱相同,但歷史使命已截然不同?!敝袊ù髮W資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武長海向界面新聞介紹。
基層網絡正在恢復
供銷社是農村供銷合作社的簡稱。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供銷總社”)官網介紹,合作社在我國已有近百年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20年前后。而從新中國成立到1957年,是供銷社發展的黃金時期,當時,供銷社在全國形成了一個上下連接、縱橫交錯的全國性流通網絡。
一位曾在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管理干部學院工作的專業人士對界面新聞介紹,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各地道路不暢,商品流通渠道阻塞,嚴重制約著工農業的恢復和發展。當時,供銷合作社這一組織形式高度契合農業發展的現實需要,因此被確定為重點發展對象。
“計劃經濟年代,在農村生產資料供銷和產品銷售、農民生活物質供應、聯結城鄉的物質運輸等商品流通領域,供銷社一直占據重要地位,個別領域甚至形成了壟斷?!碧J千文說。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個體、民營、外資等市場主體不斷涌現,供銷社的“購”和“銷”業務被其他市場主體分走、替代。在此背景下,大量供銷社出現經營困境,不得不破產或轉讓,員工下崗、內退。最后,供銷社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而漸漸淡出公眾視野。
但是,供銷社并沒有徹底退出舞臺。1995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決定恢復成立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提出了支持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15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簡稱“11號文件”),提出了供銷社綜合改革的目標,致力于將供銷社打造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
上述專業人士介紹,從“11號文件”開始,供銷社全系統進入了構建為農綜合服務體系的改革與創新發展時期。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供銷社就一直在拓展服務業務。特別是近十年來,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業務逐漸成為供銷社為農服務新名片。
供銷社從中央到省、市、縣、鄉村分為不同的級別。其中,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由國務院領導,屬于正部級單位,各地方省社則屬于正廳級單位。而基層社是供銷合作社在縣以下直接面向農民的綜合性經營服務組織,是供銷合作社服務“三農”的主要載體。
“深化供銷社改革,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必然要在農村把供銷社的服務網絡恢復起來?!碧J千文說。
“11號文件”之后,多地陸續開始恢復重建供銷社。據湖北日報報道,湖北省自2015年起實施“基層社恢復重建工程”,到目前,湖北基層供銷社恢復重建至1373個,基本覆蓋全省鄉鎮。而根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數據,截至2020年底,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已發展基層社3.76萬家,農民合作社19.2萬個,綜合服務社44.8萬家。
“供銷社仍然是一個規模龐大的市場主體?!碧J千文說,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地,供銷社盈利能力是比較可觀的。
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官網數據,2020年,供銷社全系統實現銷售總額5.3萬億元,同比增長14.2%。2022年1月21日召開的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第七屆理事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介紹,2021年,供銷社全系統銷售總額創歷史新高,達6.26萬億元,同比增長18.9%。
經營性和公益性
供銷社重新崛起后會不會將農村民營商超擠出市場造成壟斷?蘆千文認為,大量恢復的基層社并不會改變市場格局,“不會像以前一樣,供銷社基層機構重建了,業務恢復了,其他的市場主體就做不下去了。這其實也是市場規律使然,看準了農村的發展機遇,所有的市場主體都會進入,開展競爭,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農村市場體系的完善?!?/p>
上述專業人士表示,供銷社為農服務形式不斷創新,比如在對農戶的引領、服務和組織方面,供銷社最大的特點不是通過行政手段實施,而是通過合作制、市場化手段以及廣泛的經營服務網絡來開展。
實際上,當前供銷社在基層農村仍然發揮著“毛細血管”的作用。蘆千文介紹,在一些偏遠地區,人口流失較大,現代生產方式普及率較低,市場主體往往觸及不到,“比如一些山區,因為交通不便,農資和生活用品運輸的成本很高,一般企業不愿意去做,所以供銷社正發揮著越來越關鍵的作用?!?/p>
這也被視為當前供銷社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上述專業人士介紹,“在當前農村電商快速發展的情況下,‘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仍然是疏通農村流通體系、助推農業產業發展的重要突破口。供銷社可以發揮覆蓋城鄉的經營服務網絡優勢,不斷完善農村流通服務網絡?!?/p>
另一方面,供銷社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穩定器的作用?!笆袌鲆矔惺ъ`或者是失調的時候,這時候我們就需要多個系統來保障市場運轉,供銷社就是其中一個系統?!碧J千文說。
武漢市供銷合作總社職員向界面新聞介紹,2020年初,武漢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農產品無法流通,市場菜價日益走高。為此,武漢市供銷合作總社搭建起電商平臺銷售“10元愛心菜”,“我們社員及社屬企業通過自己的渠道,到農村甚至是菜地里去收購蔬菜,然后再低價賣給武漢市民,保證了很多居民生活物資的供應?!爆F在,這個在疫情期間緊急搭建的平臺,已成為武漢供銷總社的常態化助農平臺。
蘆千文認為,供銷社在未來的改革要兼顧經營性和公益性。大家要理性認識供銷社的恢復重建,一直以來,供銷社的改革是在持續不斷推進市場化,但因為面臨工商企業包括國有企業的競爭壓力,供銷社市場化改革并不順利,所以還是應該走公益性職能和經營性業務相互促進的發展道路。
“供銷社是一個特殊的市場主體,它不能完全像其他市場主體那樣去追逐利潤,因為它最終還是要為三農服務,應該將收益用于公益服務”,他說,例如用于助力小農戶現代化,農村的養老托幼、基礎設施建設等。
定位不清致改革緩慢
根據中國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官網介紹,供銷總社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下轄15個直屬事業單位、14家主管社團和中國供銷集團,而中國供銷集團管理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有11家。
“從供銷總社的章程就能看出來,總社與下轄社之間的關系是松散的。從法律角度來看,它不具有行政管理職能,只是提供業務指導?!蔽溟L海說。
蘆千文介紹,供銷社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各行其是、互不統一的情況,各層次供銷社的所屬企業發展狀況也大相徑庭。此外,“由于政府對供銷社組織體系性質定位不清,供銷社與相關部門的關系也一直沒有理順,供銷社的體制機制一直存在監管漏洞?!?/p>
2020年3月,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成員、理事會副主任唐慶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當年9月,黑龍江省供銷系統兩名重要官員相繼落馬。據中國新聞周刊當時統計,近五年來全國供銷系統落馬官員超40人,至少5個省級供銷系統一把手被查,個別地域還查出腐敗窩案。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撰文分析:“在一些地方,當地國資委對其沒有資金監管的法定職責,上級監督缺乏著力點;廣大社員職工對供銷社的了解、參與程度低,不能進行有效監督;一些供銷社內部管理制度不規范,班子成員內部的監督制衡作用無法發揮,導致一把手‘一言堂’現象嚴重?!?/p>
蘆千文介紹,這也是多年來,供銷社改革難以大幅推進的重要原因,“供銷社作為一個特殊的市場主體,它所受到的監管應該更嚴格一些。但是由于歷史遺留問題,監管和改革都難度很大?!?/p>
蘆千文指出,從資產來源看,供銷社建立早期還比較清晰,原始資金主要包括農民的股金、職工出資以及各級政府的國有資金。而發展到今天,改革過程中大部分農民股份已經清退,供銷社的經營活動積累資產、與其他企業合作整合的大量資產、供銷社自身改革過程中資金資產權屬的變化,以及不同時期地方政府支持供銷社發展的政策形成的資產等,使得供銷社所屬或管理的資產構成極其復雜。
“既然不同于國有企業,那它的監管單位應該是哪家?能像央企、國企一樣歸口國資委嗎?也不是?!碧J千文說,供銷系統亟需厘清業務關系,將業務歸口的部門納入監管機制中。
“11號文件”此前指出,為更好發揮供銷合作社獨特優勢和重要作用,必須確立其特定法律地位,抓緊制定供銷合作社條例,適時啟動供銷合作社法立法工作。
而《供銷合作社條例》自2014年9月開始起草,2019年10月曾公開發布征求意見稿,但至今尚未出臺。蘆千文介紹,該條例在制定過程中爭議頗多,其中最多的質疑是,既然市場可以來承擔供銷社所有的業務,就應該把這些業務交給市場來完成,所以供銷社系統應該取消。
蘆千文覺得,這些質疑并不是針對供銷社系統,“質疑的是供銷社的歷史標簽,因為它有著深刻的計劃經濟烙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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